陈锋算是见识到了这个年代猪肉威力!

    小姑娘是叶锦的女儿,名叫叶柯,今年十六岁,正在上初三,今天刚好是周末,所以来这边陪着父亲。

    叶柯很喜欢来福,眼睛不断往它身上瞄。

    “很可爱吧,你喜欢可以自己养一条。”

    陈锋对着来福招手,来福立即凑近。

    哪知道叶柯喜欢来福,根本不是因为它可爱。

    “你这是猎犬,我也想要一条可以追捕兔子、野鸡的猎犬,这样我就能帮助我爹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过可猎犬不好养,你从哪里买来的?”

    陈锋心里微微惊讶,笑道:“就不能是我自己培训的吗?”

    叶柯白了他一眼,说道:“你跟我差不多大,怎么可能会培训狗?”

    陈锋的身高很有迷惑性,很多人总以为他十几岁。

    就连叶锦第一眼看到他,也以为他差不多十五六岁,可以进厂工作了。

    哪知道他只有13岁!

    陈锋也不做声,说出来福的来历。

    在罐头厂保卫科聊了一会儿,用回家吃午饭作为借口,他才顺利脱身。

    叶锦、利国富盛情邀请他去吃罐头厂的大食堂午饭。

    但陈锋从来没有听说过大食堂饭菜好吃的。

    又不是小食堂!

    “叶叔叔、利叔叔,我先回去了,有空再见。”

    陈锋不想多留,家里的野猪肉应该泡好了,他想要回去尝尝傻柱的特制佐料烹饪的野猪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