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是答应了一声好,但实际上还是拖延了三四天才启程。

    这三四天里,她先跟着沈寒天在方朝城里逛了一圈,第一次来时,她光顾着找叛军教训叛军,反而没怎么好好参观过这座西北小城。

    沈寒天担心她受不了这份苦,一直忐忑。

    丹娘却似乎对这种恶劣的环境一点都不在意,粗布衣衫,薄纱蒙面,她就能跟在他身边一整天。

    方朝的气候条件差劲,但还是孕育了不少当地特有的作物。

    她发现了方朝当地人一直食用的一种粮食,他们叫它赤粟。

    耐干耐寒,且产量很高,美中不足的是——这种粮食口感粗糙,难以下咽,第一次丹娘吃到这种赤粟时,差点没把嗓子给呱啦坏了。

    丹娘一看沈寒天也吃这种粮食,不由得暗暗担心。

    她老公身体不好,怎么能吃这种东西……

    大概是看出她的想法,他还宽慰:“没事的,老百姓能吃我也能吃,吃久了习惯了就好。”

    “习惯什么呀习惯,吃这么粗的粮食,吃久了当心你的脾胃会受不了。”她气恼地皱眉,“我去看看,能不能找个办法解决一下这个问题。”

    接下来三天的时间里,她忙活不断,在田地、粮仓和厨房间不断奔走,还真让她发现了一种更好的食用方法。

    方朝干旱,最不缺的就是柴火。还有一点,这里的矿产资源丰富,历来都是皇帝的心腹之地。

    难怪这地方这么荒,皇帝还这么上心了。

    丹娘让沈寒天召集了一些民众,当众给他们演示这种赤粟的新吃法。

    拿上一口大铁锅,不用放油,将明火点燃,锅热到一定程度,直接将赤粟下锅干炒。不过片刻,一阵粮食的香味就冒了出来。

    等到赤粟炒得微微泛黄时,就可以起锅。

    稍微再晾一会儿,或是加水煮,或是熬汤泡着吃,都别具滋味。

    丹娘分别煮了一锅饭,也熬了一大锅汤,让在场的每个人都尝尝看。

    “哎哟,这炒过的赤粟煮了反而更香,也跟软和了呢。”